在我国,翻译已从原来政府和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内的工作发展成为一种专门职业。翻译服务作为新兴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现代文化产业的一部分。由于近几年来我国翻译行业的发展较快,行业的准入门槛又低,除在工商行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外,没有注册登记的翻译机构及业余译员更是不计其数,他们没有严格的稿件校对和审核制度,翻译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译者或翻译机构与客户的经济纠纷不断,有时甚至诉诸法律。
为了规范翻译服务市场,加强翻译服务交流,2002年中国译协设立下属的翻译服务委员会。该服务委员会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先后组织制定了三部国家标准并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批准。这三部标准是:2003年1月27日发布的《翻译服务规范第一部分:笔译》(GB/T19363. 1-2003)、2005年5月12日发布的《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GB/T19682-2005)和2006年9月30日发布的《翻译服务规范第二部分:口译》(GB/T19363. 2-2006)。这对行业的自律和协调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2004年中国译协在其章程中明确界定,该协会的性质已从原“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改为“具有学术性、行业性的非营利组织”,“中国译协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对翻译服务市场和翻译行业的发展进行行业指导和参与行业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译协必将对翻译行业的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建立涉及翻译行业的标准体系和法制体系,引入客观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我国翻译工作者散落在各行各业,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因此,市场不太规范,鱼龙混杂,互相杀价,职业道德缺失等现象时有发生。如果没有法律法规,就难以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就无法根治以上现象。因此,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继续推动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建设和翻译立法工作,使翻译行业步入规范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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